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分类: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振兴区,隶属于辽宁省丹东市,位于辽宁省东部,既沿黄海,又沿鸭绿江,还沿朝鲜半岛,是全国罕见的三沿城市。面积123平方公里,人口41万(2010年)。振兴区下辖9个街道,1个乡镇。2014年,振兴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97亿元,同比2013年增长12%。截止2013年,振兴区下辖9个街道和1个镇;有48个社区,15个村。分别是:头道桥街道,站前街道,临江街道,永昌街道,六道沟街道,帽盔山街道,纤维街道,花园街道,西城街道,汤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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